林业站工作职责
1、宣传贯彻执行林业政策、法律法规,提高群众的知法、懂法、守法的自觉性。
2、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、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,抓好种苗工作,实现良种壮苗化,负责苗木调度。
3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及封山育林、幼林抚育、中幼林抚育间伐调查规划设计,做好施工指导监督和作业验收等工作。
4、协助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落实防治森林病虫害责任制,做好病虫害预防和防治等组织工作,检查落实防治措施。
5、加强自身政治、业务学习,提高政治、业务素质,做好林业生产的技术咨询服务,积极进行科学实验活动,实现科学营林。
6、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,及时搞好伐区造林设计,检查监督采伐情况,管好木材流通领域,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林业资金。
7、负责林地保护、开发、利用、监督、管理工作,做好辖区内征占用林地的统计报告工作。
8、搞好木材市场管理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,严格实行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和狩猎证制度。
9、按照林业行政处罚规定,及时查处林业案件,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山林纠纷的调处工作。
10、认真贯彻执行《森林防火条例》,搞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,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。
11、搞好林政资源建档工作,掌握本站森林资源的消长动态。
12、帮助建立和健全护林乡规民约,组织护林人员巡山护林。
13、廉洁奉公、坚持原则、办事公证、执法严明。